经典案例

TYPICAL CASES

离婚后,我们的婚房该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16/10/28 9:55:14   文章栏目:婚姻家庭   浏览次数:

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商品房该如何分割是一个普遍问题。如今房价高起,商品房对于年轻夫妇甚至两个家庭来说都是非常大的财产。离婚时,就商品房该如何分割问题存在如下几种情形:

(一)婚前只有一方父母出资帮助买房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的名下,离婚时该房产为登记方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出资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夫妻双方明确约定的除外。

   4.婚前一方父母只是出了购房款的一部分,子女向银行贷款按揭支付剩余的购房款项,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与其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作出适当的补偿。

   (二)婚前双方父母都有出资帮助买房

1.婚前双方父母都有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应视为按份共有。分割时根据双方出资的比例大小予以分割。

2.婚前双方父母都有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应按照按份共有予以分割。

(三)婚后只有一方父母出资帮助买房

1.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而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

2.婚后夫妻中的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的名下,应认定为只对一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3.婚后夫妻中的一方父母帮助支付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的名下,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离婚时首付款应视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房屋为共同财产,首付款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

   (四)婚后双方父母都有出资帮助买房

   1.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而产权登记只在夫妻一方名下,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2.婚后双方父母都有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婚前仅有一方出资且房款已经完全支付完毕

   1.婚前夫妻一方已经支付了全部款项,只是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夫妻一方已经取得完全产权,离婚时应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六)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

   1.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另一方也有出资,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且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七)婚后共同出资、共同还贷

   1.双方婚后共同支付首付款,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一起偿还银行贷款,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来源:中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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