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垃圾分类,和你有关的那些事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0/4/13 0:14:51   文章栏目:行业资讯   浏览次数: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北京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一、垃圾分类的由来
大家知道吗?世界上最早提出垃圾分类的城市是北京。
1957年7月12日,《北京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垃圾要分类》一文。那时的北京人会把牙膏皮、橘子皮、碎玻璃、旧报纸等按照分类,分门别类送到国营的废品收购站。但那时的垃圾分类主要是节约意识,还没有上升到环保意识。
大家也知道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有关,没想到和“二师兄”也有关。
去年“二师兄”的身价一路飙升,直逼师傅。虽然近期有所下降,但‘二师兄’的身价仍然不菲。北京的垃圾怎么分,还的看“二师兄”的!网友们调侃说:“猪可以吃的是厨余垃圾,猪吃了会死的是有害垃圾,连猪都不吃的是其他垃圾,可以卖钱换猪的是可回收垃圾”。
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
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中明确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应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同时,对于个人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行为,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设定了先劝阻再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措施。同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修改后的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北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综合考核制度,并纳入政府考核指标。
此外,据了解,2017年以来,北京市已有134家中央机关、650家二级单位以及118家市级、1660家区级党政机关开展了垃圾强制分类。从2020年5月1日起,修改后的《条例》将正式实施。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合力。
目前,全市上下正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和相关的配套准备工作。北京市中迈律所事务所响应大兴区政府及大兴区司法局的号召,积极投入到《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中。
文章来源: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  
                    张艳红律师13601156837



你也可以分享到: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10-84787160 / 13801395623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经典案例

版权所有:中迈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20003796号-1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6号兴创大厦1002室

电话:010-84787160

传真:010-87608588

邮箱:fawubum@126.com